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当前经济运行的态势。
通过建立谁污染、谁付费和第三方治理制度,形成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产业的市场机制,把治理污染变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科学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债务率不到40%,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属于最低的水平,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很大的空间。2013年末,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8.5%,这是史无前例的。其中,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被摆在第一位,其他四项任务包括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稳增长来部署的。2014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7500美元,正处于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跨越的艰难爬坡阶段。与一些物质产品产能的过剩不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每当经济偏热时,就踩一下刹车,适当收紧银根,控制投资总规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而且上面所说的相关市场到底指什么也含混不清。
进入专题: 反垄断 。举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例子,12年前我曾到那里考察,看到有多家商铺批发打火机,而其中有一家卖防风打火机,价格高出其他商铺所卖打火机的1倍。20世纪初,美国烟草公司与标准石油公司曾尝试过,结果皆酿成了悲剧。前者为行政垄断,后者为技术垄断。
比如国内的烟草专卖,若国家不限价,价格肯定比现在高得多。从供给角度看,防风打火机价高利大,其他厂商也会生产,这样会使竞争更激烈。
而《反垄断就是反大吗?》则分析了美国反垄断从最初反大转向现在反不正当竞争的背景和原因,并指出反垄断应精准发力,防止伤及无辜。时下流行的观点认为:繁荣来自竞争,而垄断企业则会排斥竞争。如某企业在国内市场份额超过50%,而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却不足5%,请问该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退一步,即便该企业全球市场份额超过50%,难道就要反对么?那样做岂不是令亲者痛仇者快。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
行政垄断由政府授权,别人无法竞争,确实有可能实施掠夺性定价。我曾说过多次,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政府特许经营授权。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则可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经济学的定义,完全竞争有4项约束:市场有大量买者与卖者,谁也不能独立定价。
有学者解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容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掠夺性定价。归纳上述分析,我有三点结论:第一,市场常态不是完全竞争,也不是完全垄断,而是垄断竞争。
由市场份额推定市场支配地位,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反大。第二,不宜用市场份额判定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更不能因为企业市场份额大就认定为垄断。
可是技术垄断企业不同,它们虽可以觅价(自主定价),但由于存在大量的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却不可能掠夺性定价归纳上述分析,我有三点结论:第一,市场常态不是完全竞争,也不是完全垄断,而是垄断竞争。读者想想,企业竞争怎能靠亏损取胜呢?仍以打火机市场为例,假定你生产防风打火机,我生产普通打火机,若你为了打压我的产品,将产品低于成本定价,你猜我会怎样应对?我会立即买进你的产品,而等到你无力支撑时高价卖出,并继续生产我的产品。反过来,若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而低于成本定价,则无异于自杀:产品销售越多,企业亏损会越严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该厂商就能独立定价。如某企业在国内市场份额超过50%,而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却不足5%,请问该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退一步,即便该企业全球市场份额超过50%,难道就要反对么?那样做岂不是令亲者痛仇者快。
而企业一旦拥有了市场支配地位,往往就会实行掠夺性定价,排挤打压中小企业。有学者解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容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掠夺性定价。
不能否认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与市场份额有关,但我却不赞成上面的推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
进入专题: 反垄断 。我曾说过多次,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政府特许经营授权。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生产者,垄断企业也同样要面临竞争。而且上面所说的相关市场到底指什么也含混不清。骤然听,这种解释似乎不无道理,而且之前我也是这样看。由市场份额推定市场支配地位,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反大。
放眼中外,低于成本定价的案例并不多见。第三,技术垄断企业觅价并非掠夺性定价,反垄断应针对强买强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重点是行政垄断。
显然,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论的假想状态,真实世界不可能存在。事实上,目前的反垄断法就是这样判定的:若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
行政垄断由政府授权,别人无法竞争,确实有可能实施掠夺性定价。为何垄断企业能排斥竞争呢?经济学的传统解释是:由于此类企业规模过大,市场占有率过高,因而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
若某企业无视市场供求状况将价格定得过高,产品需求会减少,那样反而会让竞争对手乘虚而入,令自己陷入被动。然而问题就在这里:既然垄断与竞争无法截然分开,那么在反垄断的同时,也难免会限制竞争。举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例子,12年前我曾到那里考察,看到有多家商铺批发打火机,而其中有一家卖防风打火机,价格高出其他商铺所卖打火机的1倍。或许有人说,反垄断主要是反对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的行为。
提出这样的问题,绝非杞人忧天。而产品有差异,当然不是完全竞争。
时下流行的观点认为:繁荣来自竞争,而垄断企业则会排斥竞争。从供给角度看,防风打火机价高利大,其他厂商也会生产,这样会使竞争更激烈。
同样是打火机,价格为何会有差异?原因是产品有差异。比如国内的烟草专卖,若国家不限价,价格肯定比现在高得多。